中共商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 2013-09-22 浏览次数: 308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中共商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大会的选举工作由现中共商学院研究生党支部负责。
  二、经商学院党委批准,新一届中共商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设置5人。
  三、中共商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选举时,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才能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候选人在原拟选人中产生。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五、填写选票时,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同意选票上某一候选人当选的,在其名字上方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在其名字上方的方格内划“×”;如要选候选人名单以外的,请在空格栏填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名字上面的方格内划“○”;无符号为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规定名额的选票无效。
  六、大会选举,须设计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必须由不是候选人的同志担任。由中共商学院研究生党支部推荐,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的职责是:负责整个选举的监督工作;负责清点核对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检查票箱;对发票、清票、计票、唱票进行监督;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举结果。计票人的职责是:清点投票人数;分发选票;清票、计票。唱票人的职责是:清点投票人数;分发选票;清票、唱票。
  七、党员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时,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时,选举无效,必须重选。

  八、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版权: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Business College of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 ICP备案编号:赣B2-20050166号-1

地址:江西南昌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名达楼 电话:0791-88120350 邮编:3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