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宣传内容“三审三校”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纸质媒体:院报院刊(含内部刊物)等;
2.网络媒体:商学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QQ、网络视频(如抖音);
3.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橱窗、黑板报等;
4.宣传品(如音像制品、桁架、横幅、喷绘、展板、标语、海报、启事、公告)。
二、审校人员
一审:负责发布内容的责任编辑;
二审:学院副书记或学院负责相应工作的分管领导;
三审:学院党委书记或学院主要负责人;
校对:校对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到责任人。各类宣传阵地需要明确三审三校人员。
三、审核
(一)质量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院院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审核流程及职责
1.一审:根据宣传工作要求审核编辑提交的各类新闻、图文等。仔细阅读稿件全文,掌握稿件的基本内容,审查稿件是否符合学院宣传的宗旨和报道范围。改正稿件中的错别字和病句等错误,对不符合要求的新闻、信息撤稿,对存在问题的稿件提出修改意见。
2.二审:根据宣传报道重点、稿件质量和编辑提交的新闻、图文信息,对栏目设置、选题安排提出改进意见,对新闻、图文标题、图文说明、排版样式等着重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查报道材料是否典型和有现实意义。
3.三审:审查稿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我院院情,是否具有时效性,以及报道主题思想是否深刻。根据政治方向审核拟发布内容,提出是否发布的终审意见。
四、校对
(一)质量标准
用语规范,表述正确,版面精美,文字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下。
(二)校对流程及职责
1.一校:细读每篇稿件,对原稿进行逐字逐句的校对,重点解决和消除稿件所存疑点,清除文法修辞差错以及错别字。改正在政治思想上遗留的不准确的提法和词句。
2.二校:在初校基础上对稿件再次进行逐字逐句校对,重点修正不准确的表述和提法。对新闻、图文预览等进行校对,对文字、标题、图文说明、版式逐一校对,修正图文,调整版面。
3.三校:新闻、图文预览等,重点核对并清除版式误差。对标题、文字、人物职称、地名等重要内容重复校对,并最终定稿。
以上所有宣传内容的发布,如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学院主要领导或学院分管领导审定。
五、具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客观、导向正确。涉及重大选题的,要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报备审批。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和《江西师范大学意识形态阵地责任区管理办法(试行)》,学院党委对所拥有的宣传平台和宣传工作履行相应的管理责任。学院党委和各口子要对重大选题、敏感选题严格把关,明确“三审三校”工作责任人和审、校人员,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确保审、校流程交替进行,把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对管理不力引发宣传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提高宣传质量。学院上下要严格执行此规定,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真实性、艺术性,努力打造精品,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