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促进学院科学发展,根据《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落实“三级书记”抓党建责任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
一、联系内容
1.及时传达上级重要方针政策,宣传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帮助支部党员准确领会相关政策决策精神;
2.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深入支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党委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提供有效依据,积极帮助支部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围绕党委重要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做好督促检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指导支部做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政治理论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二、联系形式
1.听取联系支部书记的汇报,对联系支部的具体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帮助支部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参加联系支部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政治理论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等,帮助和指导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3.听取支部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所反映的矛盾、热点、焦点问题要密切关注,指导支部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是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学院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委班子成员和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2.强化群众观点。要牢固树立为支部开展工作和解决难题服务的意识,主动深入支部听取意见,要鼓励和引导支部党员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充分发挥他们在学院建设发展中的作用;
3.注重工作实效。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帮助支部推动工作、解决难题过程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委班子成员要及时把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情况向联系支部做出反馈。在调研、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可提交党委会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