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基层党组织建设 强化党小组功能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3-05-12 浏览次数: 991

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小组功能的实施意见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充分发挥党小组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小组功能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措施,强化基层组织,有效扩大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为学院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在组织设置上,坚持“应建必建和应建尽建”有效落实,党支部应根据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及工作需要等科学设置党小组,要以扩大全面有效覆盖为基础,着力消除党建工作“空白点”和盲区,不断拓展组织覆盖的广度,提升工作覆盖的深度。在工作取向上,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结合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要求,查找工作短板弱项,做到瞄准靶心、有的放矢解决学习、工作等各方面问题。既要问题清单,也要问题清零,以实际工作成效为标准检验党建工作成果。在工作导向上,坚持“党员教育与立德树人相结合,基层党建与基层文化相结合”,立足基层实际,把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服务党员融入到教书育人各个环节,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形成立德树人整体合力。深入挖掘基层特色,找准结合点,凝练各具特色的党建文化,打造基层党建“创新矩阵”。

三、工作目标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要单元,处于基层党组织“神经末梢”的终端,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进一步加强党小组建设,发挥党小组开展工作便利、组织形式灵活、贴近基层群众等优势作用,有效促进党的工作向基层延伸,打通党建工作“最后一公里”,达到党员身份意识得到强化,党组织基础工作得到夯实,党建阵地建设得到巩固,学院发展活力得到激发的工作目标,以此推动学院党委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学院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四、工作内容

(一)党小组设置

1.按照有利于党内活动开展、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有利于促进业务工作等原则,结合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学设置党小组。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员人数不足20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为正式党员。

2.党支部有党员参加临时性活动、执行专项任务或者参与短期学习实训等,参加支部活动不便的,可建立临时党小组。

3.党小组的建立、调整和撤销,由党支部决定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党支部设置或工作形势发生变化的,可以根据需要对党小组的设置作出相应调整。

(二)职责任务

1.党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党内活动,督促指导党员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习实践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党小组的基本职责是组织本小组党员坚决贯彻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群众工作、协助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建议和实际困难等。

3.党小组结合实际,分别承担不同的重点任务:

教学科研类党小组,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保证教书育人相关工作顺利完成,推动业务工作与党的建设深度融合,保证上级党组织的各项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党政管理和教辅业务类党小组,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活动,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服务师生的意识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带头增强党性,严肃党纪党规,不断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学生党小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优良班风、学风、校风,在学习实践中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在成长成才中示范作用突出。

(三)制度建设

1.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党支部或党委有特殊要求,党小组会的次数也可以增加。会前,党小组组长应当向党支部请示,确定会议内容,将议题通知全体党员。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近期的具体任务,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党小组会应当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2.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可以以党小组会的形式召开。根据党支部统一安排,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也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具体步骤应参照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进行。会后,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党支部。

3.谈心谈话。党小组组长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应当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4.主题党日。经党支部同意,党小组可以每月开展集中学习、上党课、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不同内容的主题党日。主题党日可结合重点工作、重要节点、时政热点等确定,要突出政治功能、彰显“党味”、增加“鲜味”,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

(四)党小组组长

1.党小组一般设组长一名,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如党员人数较多或工作需要,也可以增设一名副组长。党小组组长的任期和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一致,可在改选支部委员会的同时改选党小组组长。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造成党小组组长缺位时应及时补充。

2.党小组组长应当是正式党员,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能够团结带领党员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3.党小组组长在支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加强政治引领,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完成学院工作任务;根据党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向党员布置任务,并负责督促检查;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有关情况;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收缴党费;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党小组组长由非支委委员担任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时,可以邀请党小组组长列席会议。党小组组长可以对支委会研究的议题发表意见。

5.党小组组长应当认真履职、以身作则,并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所在党小组党员的监督;党员要尊重和支持党小组组长的工作,积极参加党小组各项活动,服从党小组组长的管理,经常向党小组组长汇报思想和工作。

五、总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小组建设,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党支部要把加强党小组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检查、支持和指导党小组的工作,确保党小组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要将党小组建设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党支部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党小组建设。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要制定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党小组目标管理制度,探索实施量化积分考核。学院党委对工作有成效、有特色的优秀党小组、党小组工作法、党小组组长进行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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